含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的现货市场出清模型研究
时间:2025-12-14
作者:郑晓东
我国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现状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情况 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区域(南方(从广东起步)、蒙西、浙江、山西、山东、福建、四川、甘肃8个地区)中,山西、广东的电力现货市场已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、2023年12月28日转入正式运行 第二批6个试点地区,江苏、安徽、辽宁、湖北、河南这5个地区全年共完成9次结算试运行 相关政策 2023年9月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《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试行)》(发改能源规[2023]1217号),明确提出推动分布式发电、负荷聚合商、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。 储能如何参与电力现货市场? 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报价方式主要有报量报价、报量不报价两种方式 山东、山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广东等省份明确了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的规则 广东省独立储能(电网侧储能)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现货市场,充放电价格均采用所在节点的分时电价;电源侧储能联合发电机组,在现货市场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交易 山西省独立储能按月自主选择以“报量报价”或“报量不报价”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,向新能源企业租赁的容量不影响独立储能作为整体参与现货市场 山东省独立储能在现货市场电能量交易中按照报量不报价原则出清,上网电量价格按照市场出清价格结算,并享受容量补偿费